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父母之丧,既虞卒哭,柱楣翦屏,芐翦不纳;期而小祥,居垩室,寝有席;又期而大祥,居复寝;中月而禫,禫而床。
向雄為河內主簿,有公事不及雄,而太守劉淮橫怒,遂與杖遣之。雄後為黃門郎,劉為侍中,初不交言。武帝聞之,敕雄復君臣之好,雄不得已,詣劉,再拜曰:“向受詔而來,而君臣之義絕,何如?”於是即去。武帝聞尚不和,乃怒問雄曰:“我令卿復君臣之好,何以猶絕?”雄曰:“古之君子,進人以禮,退人以禮;今之君子,進人若將加諸膝,退人若將墜諸淵。臣於劉河內,不為戎首,亦已幸甚,安復為君臣之好?”武帝從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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