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见贤思齐

见贤思齐

作者:郝巳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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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2-1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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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謝公語孝伯:“君祖比劉尹,故為得逮。”孝伯雲:“劉尹非不能逮,直不逮。”

  孟献子禫,县而不乐,比御而不入。夫子曰:“献子加于人一等矣!”

  为母之君母,母卒则不服。宗子,母在为妻禫。为慈母后者,为庶母可也,为祖庶母可也。为父母、妻、长子禫。慈母与妾母,不世祭也。丈夫冠而不为殇,妇人笄而不为殇。为殇后者,以其服服之。久而不葬者,唯主丧者不除;其余以麻终月数者,除丧则已。箭笄终丧三年。齐衰三月与大功同者,绳屦。练,筮日筮尸,视濯,皆要绖杖绳屦。有司告具,而后去杖。筮日筮尸,有司告事毕而后杖,拜送宾。大祥,吉服而筮尸。庶子在父之室,则为其母不禫。庶子不以杖即位。父不主庶子之丧,则孙以杖即位可也。父在,庶子为妻以杖即位可也。诸侯吊于异国之臣,则其君为主。诸侯吊,必皮弁锡衰。所吊虽已葬,主人必免。主人未丧服,则君于不锡衰。养有疾者不丧服,遂以主其丧。非养者入主人之丧,则不易己之丧服。养尊者必易服,养卑者否。妾无妾祖姑者,易牲而祔于女君可也。妇之丧、虞、卒哭,其夫若子主之。祔,则舅主之。士不摄大夫。士摄大夫,唯宗子。主人未除丧,有兄弟自他国至,则主人不免而为主。



简介:

  明帝在西堂,會諸公飲酒,未大醉,帝問:“今名臣共集,何如堯、舜?”時周伯仁為仆射,因厲聲曰:“今雖同人主,復那得等於聖治!”帝大怒,還內,作手詔滿壹黃紙,遂付廷尉令收,因欲殺之。後數日,詔出周,群臣往省之。周曰:“近知當不死,罪不足至此。”

  子曰:“长民者,衣服不贰,从容有常,以齐其民,则民德壹。《诗》云:‘彼都人士,狐裘黄黄,其容不改,出言有章,行归于周,万民所望。’”子曰:“为上可望而知也,为下可述而志也,则君不疑于其臣,而臣不惑于其君矣。《尹吉》曰:‘惟尹躬及汤,咸有壹德。’《诗》云:‘淑人君子,其仪不忒。’”

  文王之为世子,朝于王季,日三。鸡初鸣而衣服,至于寝门外,问内竖之御者曰:“今日安否何如?”内竖曰:“安。”文王乃喜。及日中,又至,亦如之。及莫,又至,亦如之。其有不安节,则内竖以告文王,文王色忧,行不能正履。王季腹膳,然后亦复初。食上,必在,视寒暖之节,食下,问所膳;命膳宰曰:“末有原!”应曰:“诺。”然后退。武王帅而行之,不敢有加焉。文王有疾,武王不脱冠带而养。文王一饭,亦一饭;文王再饭,亦再饭。旬有二日乃间。文王谓武王曰:“女何梦矣?”武王对曰:“梦帝与我九龄。”文王曰:“女以为何也?”武王曰:“西方有九国焉,君王其终抚诸?”文王曰:“非也。古者谓年龄,齿亦龄也。我百尔九十,吾与尔三焉。”文王九十七乃终,武王九十三而终。成王幼,不能莅阼,周公相,践阼而治。抗世子法于伯禽,欲令成王之知父子、君臣、长幼之道也;成王有过,则挞伯禽,所以示成王世子之道也。文王之为世子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