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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生村小录

晚清生村小录

作者:类怀莲

类别:其他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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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4-10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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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鲁庄公及宋人战于乘丘。县贲父御,卜国为右。马惊,败绩,公队。佐车授绥。公曰:“末之卜也。”县贲父曰:“他日不败绩,而今败绩,是无勇也。”遂死之。圉人浴马,有流矢在白肉。公曰:“非其罪也。”遂诔之。士之有诔,自此始也。

  凡讣于其君,曰:“君之臣某死”;父母、妻、长子,曰:“君之臣某之某死”。君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寡君不禄,敢告于执事。”;夫人,曰:“寡小君不禄。”;大子之丧,曰:“寡君之适子某死。”大夫讣于同国:适者,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士,亦曰:“某不禄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寡大夫某死”,讣于适者,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寡大夫某不禄,使某实。”士讣于同国大夫,曰:“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某死”;讣于他国之君,曰:“君之外臣某死”,讣于大夫,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,讣于士,亦曰:“吾子之外私某死”。大夫次于公馆以终丧,士练而归。士次于公馆,大夫居庐,士居垩室。大夫为其父母兄弟之未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士为其父母兄弟之为大夫者之丧,服如士服。大夫之适子,服大夫之服。大夫之庶子为大夫,则为其父母服大夫服;其位,与未为大夫者齿。士之子为大夫,则其父母弗能主也,使其子主之。无子,则为之置后。

  大夫吊,当事而至,则辞焉。吊于人,是日不乐。妇人不越疆而吊人。行吊之日不饮酒食肉焉。吊于葬者必执引,若从柩及圹,皆执绋。丧,公吊之,必有拜者,虽朋友州里舍人可也。吊曰:“寡君承事。”主人曰:“临。”君遇柩于路,必使人吊之。大夫之丧,庶子不受吊。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,哭之适室,子为主,袒免哭踊,夫入门右,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,狎则入哭;父在,哭于妻之室;非为父后者。哭诸异室。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哭于侧室;无侧室,哭于门内之右;同国,则往哭之。



简介:

  王衛軍雲:“酒正自引人箸勝地。”

  頭責秦子羽雲:“子曾不如太原溫颙、潁川荀宇、範陽張華、士卿劉許、義陽鄒湛、河南鄭詡。此數子者,或謇吃無宮商,或尪陋希言語,或淹伊多姿態,或讙嘩少智谞,或口如含膠飴,或頭如巾虀杵。而猶以文采可觀,意思詳序,攀龍附鳳,並登天府。”

  儒有博学而不穷,笃行而不倦;幽居而不淫,上通而不困;礼之以和为贵,忠信之美,优游之法,举贤而容众,毁方而瓦合。其宽裕有如此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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