殷仲堪精核玄論,人謂莫不研究。殷乃嘆曰:“使我解四本,談不翅爾。”
蔡司徒渡江,見彭蜞,大喜曰:“蟹有八足,加以二螯。”令烹之。既食,吐下委頓,方知非蟹。後向謝仁祖說此事,謝曰:“卿讀爾雅不熟,幾為勸學死。”
凡祭宗庙之礼:牛曰一元大武,豕曰刚鬣,豚曰腯肥,羊曰柔毛,鸡曰翰音,犬曰羹献,雉曰疏趾,兔曰明视,脯曰尹祭,槁鱼曰商祭,鲜鱼曰脡祭,水曰清涤,酒曰清酌,黍曰芗合,粱曰芗萁,稷曰明粢,稻曰嘉蔬,韭曰丰本,盐曰咸鹾,玉曰嘉玉,币曰量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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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之丧,子、大夫、公子、众士皆三日不食。子、大夫、公子食粥,纳财,朝一溢米,莫一溢米,食之无算;士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;夫人世妇诸妻皆疏食水饮,食之无算。大夫之丧,主人室老子姓皆食粥;众士疏食水饮;妻妾疏食水饮。士亦如之。既葬,主人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;妇人亦如之。君大夫士一也。练而食菜果,祥而食肉。食粥于盛不盥,食于篹者盥。食菜以酰酱,始食肉者先食干肉,始饮酒者先饮醴酒。期之丧,三不食;食:疏食水饮,不食菜果,三月既葬,食肉饮酒。期终丧,不食肉,不饮酒,父在为母,为妻。九月之丧,食饮犹期之丧也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五月三月之丧,壹不食再不食可也。比葬,食肉饮酒,不与人乐之。叔母、世母、故主、宗子食肉饮酒。不能食粥,羹之以菜可也;有疾,食肉饮酒可也。五十不成丧,七十唯衰麻在身。既葬,若君食之则食之;大夫父之友食之则食之矣。不辟粱肉,若有酒醴则辞。
漢元帝宮人既多,乃令畫工圖之,欲有呼者,輒披圖召之。其中常者,皆行貨賂。王明君姿容甚麗,誌不茍求,工遂毀為其狀。後匈奴來和,求美女於漢帝,帝以明君充行。既召見而惜之。但名字已去,不欲中改,於是遂行。
有殡,闻远兄弟之丧,虽缌必往;非兄弟,虽邻不往。所识其兄弟不同居者皆吊。天子之棺四重;水兕革棺被之,其厚三寸,杝棺一,梓棺二,四者皆周。棺束缩二衡三,衽每束一。伯椁以端长六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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