卒哭而讳。王父母兄弟,世父叔父,姑姊妹。子与父同讳。母之讳,宫中讳。妻之讳,不举诸其侧;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。以丧冠者,虽三年之丧,可也。既冠于次,入哭踊,三者三,乃出。大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。父,小功之末,可以冠子,可以嫁子,可以取妇。己虽小功,既卒哭,可以冠,取妻;下殇之小功,则不可。凡弁绖,其衰侈袂。
簡文作相王時,與謝公共詣桓宣武。王珣先在內,桓語王:“卿嘗欲見相王,可住帳裏。”二客既去,桓謂王曰:“定何如?”王曰:“相王作輔,自然湛若神君,公亦萬夫之望。不然,仆射何得自沒?”
鲁人有朝祥而莫歌者,子路笑之。夫子曰:“由,尔责于人,终无已夫?三年之丧,亦已久矣夫。”子路出,夫子曰:“又多乎哉!逾月则其善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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