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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温周遇上俊哲

当温周遇上俊哲

作者:公叔纤

类别:都市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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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2-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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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王夷甫婦郭泰寧女,才拙而性剛,聚斂無厭,幹豫人事。夷甫患之而不能禁。時其鄉人幽州刺史李陽,京都大俠,猶漢之樓護,郭氏憚之。夷甫驟諫之,乃曰:“非但我言卿不可,李陽亦謂卿不可。”郭氏小為之損。

  韠:君朱,大夫素,士爵韦。圜杀直,天子直,公侯前后方,大夫前方后挫角,士前后正。韠下广二尺,上广一尺,长三尺,其颈五寸,肩革带博二寸。一命缊韨幽衡,再命赤韨幽衡,三命赤韨葱衡。天子素带朱里终辟,而素带终辟,大夫素带辟垂,士练带率下辟,居士锦带,弟子缟带。并纽约,用组、三寸,长齐于带,绅长制,士三尺,有司二尺有五寸。子游曰:“参分带下,绅居二焉,绅韨结三齐。”大夫大带四寸。杂带,君朱绿;大夫玄华,士缁辟,二寸,再缭四寸。凡带,有率无箴功,肆束及带勤者,有事则收之,走则拥之。王后袆衣,夫人揄狄;君命屈狄,再命袆衣,一命襢衣,士褖衣。唯世妇命于奠茧,其它则皆从男子。

  君之丧:三日,子、夫人杖,五日既殡,授大夫世妇杖。子、大夫寝门之外杖,寝门之内辑之;夫人世妇在其次则杖,即位则使人执之。子有王命则去杖,国君之命则辑杖,听卜有事于尸则去杖。大夫于君所则辑杖,于大夫所则杖。大夫之丧:三日之朝既殡,主人主妇室老皆杖。大夫有君命则去杖,大夫之命则辑杖;内子为夫人之命去杖,为世妇之命授人杖。士之丧:二日而殡,三日而朝,主人杖,妇人皆杖。于君命夫人之命如大夫,于大夫世妇之命如大夫。子皆杖,不以即位。大夫士哭殡则杖,哭柩则辑杖。弃杖者,断而弃之于隐者。



简介:

  方千里者,为方百里者百。封方百里者三十国,其余,方百里者七十。又封方七十里者六十--为方百里者二十九,方十里者四十。其余,方百里者四十,方十里者六十;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--为方百里者三十;其余,方百里者十,方十里者六十。名山大泽不以封,其余以为附庸间田。诸侯之有功者,取于间田以禄之;其有削地者,归之间田。

  执天子之器则上衡,国君则平衡,大夫则绥之,士则提之。

  炮:取豚若将,刲之刳之,实枣于其腹中,编萑以苴之,涂之以谨涂,炮之,涂皆干,擘之,濯手以摩之,去其皽,为稻粉糔溲之以为酏,以付豚煎诸膏,膏必灭之,巨镬汤以小鼎芗脯于其中,使其汤毋灭鼎,三日三夜毋绝火,而后调之以酰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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